體系認證: ISO9001 | ISO14001 | OHSAS18001 | TS16949 | ISO22000 | ISO13485 | ISO20000 | ISO27001 | CMMI | 服務管理 |
產品認證: CCC認證 | CE認證 | 十環(huán)認證 | 有機認證 | SC生產許可 | 環(huán)保節(jié)能認證 | 國際認證 | 產品質量安全 |
一、符合以下條件的,無需辦理強制性產品認證。
1.外國駐華使館、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外交人員自用的物品;
2.香港、澳門特區(qū)政府駐內地官方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自用的物品;
3.入境人員隨身從境外帶入境內的自用物品;
4.政府間援助、贈送的物品。
符合以上條件的《目錄》中的產品,無需申請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,也不需加施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。
二、符合以下條件的,可免于辦理強制性產品認證。
1.為科研、測試所需的產品;
2.為考核技術引進生產線所需的零部件;
3.直接為最終用戶維修目的所需的產品;
4.工廠生產線/成套生產線配套所需的設備/部件(不包含辦公用品);
5.僅用于商業(yè)展示,但不銷售的產品;
6.暫時進口后需退運出關的產品(含展覽品);
7.以整機全數(shù)出口為目的而用一般貿易方式進口的零部件;
8.以整機全數(shù)出口為目的而用進料或來料加工方式進口的零部件。
符合以上條件的《目錄》中的產品,生產廠商、進口商、銷售商或其代理人可向有關質檢機構提出申請,并提交相關的申請書、證明符合免辦條件的證明材料、責任擔保書、產品符合性聲明(包括型式試驗報告)等資料,經(jīng)批準獲得《免于辦理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明》后,方可出廠銷售、進口和在經(jīng)營性活動中使用。
三、《目錄》中的產品,有下列情況之一的,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》及配套法規(guī)進行處罰。
1.不符合本公告條件而借口無需辦理強制性產品認證擅自出廠銷售、進口和在經(jīng)營性活動中使用的;
2. 符合本公告條件但沒有獲得《免于辦理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明》擅自出廠銷售、進口和在經(jīng)營性活動中使用的;
3.編造虛假材料騙取《免于辦理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明》的;
4.獲得《免于辦理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明》后不按原申請目的使用的。
聯(lián)系人:周老師 聯(lián)系電話:18980962772